环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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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公示 -凯发官网入口地址

关于《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60号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院内新建1栋四层食品实验楼占地面积为610m2,总建筑面积约为2492.8m2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1023组织召开“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单位)、广州应达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计、施工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环评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单位代表以及3特邀专家,并形成了《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实验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0112日至20201130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凯发官网入口地址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谭泽明;联系电话:13828277380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60号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院内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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