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湛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凯发官网入口地址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省第四批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湛江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9年2月28日向湛江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湛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市委书记郑人豪对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强化生态引领,结合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着力推动湛江早日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建军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本着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立行立改,确保坚决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湛江市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了《湛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该《整改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全文在湛江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湛江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重要支撑。

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合并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分列出整改措施清单(21项),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具体整改责任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确保按期完成2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环境治理能力有效提高,其中: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消除劣ⅴ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以上,保持全省领先优势;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整改方案》制定了5大类19个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赢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不折不扣把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环境准入,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上,根据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属性制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以“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方面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推动各类国家和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深入实施《湛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决把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抓好固废监管。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管理体系,补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突出短板。五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改革要求,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优化工作机制。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环境质量变化及其成因的分析研判。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环保科技项目研究,加快大气、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领域技术攻关。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对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是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督办重点难点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制定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每月定期报告进展情况。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健全多元环保投入机制。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整改工作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六是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每月报送整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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